陕西正邦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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麟游县职业教育中心教学楼室内提升改造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 ZBZBF-2025-2493)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宝鸡市,麟游县
一 、招 标 条 件
本麟游县职业教育中心教学楼室内提升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财政资金599827.46元,招标人为麟游县职业教育中心。本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麟游县职业教育中心教学楼室内提升改造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麟游县职业教育中心教学楼室内提升改造项目;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麟游县职业教育中心教学楼室内提升改造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 明。
3-2财务状况: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半年内其基 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完税证明:提供2024年4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
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4社保缴纳情况:提供2024年4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 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 关证明材料。
3-5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或 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6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 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 证,在本单位注册且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3-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3-8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3-9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 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3-10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名单;未被列入“中 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11投标担保:须提供谈判保证金交纳凭证(银行汇(存)款回执单)或谈判担保函,复 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3-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需提供声明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4月21日09时00分到2025年04月23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者,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将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介绍信(附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到西安市雁塔区朱雀大街南段69号长丰园三区5号楼9层 9006室购买招标文件(介绍信注明办理事项及有效期,谢绝邮寄)。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售后不退。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4日14时00分
递交方式:宝鸡市财政局路西鹏博财富中心7号楼1单元302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4月24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宝鸡市财政局路西鹏博财富中心7号楼1单元302室
七 、 其他
1、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 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 则均按废标处理;
八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麟游县教育体育局。
九 、联系方式
招标人:麟游县职业教育中心
地 址:宝鸡市麟游县东大街9号
联系人:任书玉
电 话:0917-796323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正邦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西安市雁塔区朱雀大街南段69号长丰园三区5号楼9层9006室
联系人 : 杨丹
电 话: 029-85578186转829
电子邮件: 6242099230qg.com